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西座消防排烟系统、卷帘维修 招标公告
2026-05-14


1.招标条件

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西座消防排烟系统、卷帘维修的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佛山市顺德区机关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设备维修、设施修缮、东座自动报警部分、西座自动报警部分、东座排烟系统部分、西座排烟系统部分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本项目设备维修、设施修缮、东座自动报警部分、西座自动报警部分、东座排烟系统部分、西座排烟系统部分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2.5招标控制价794971.11元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承包人须承担责任并采取补救或返工措施,直到达到承诺的工程质量标准为止。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1)、(2)两项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上述4.2.1项(1)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2 家。

4.3 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4.4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4.5 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牵头人提供)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5   11月至2026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4.7.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4.7.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7.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7.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60515 8 时 30 分至20260521 17  3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广东中正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云路社区通智路1号铁投顺控智荟楼1001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标书联系人:阮小姐,联系电话:0757-22228717)。潜在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工本费汇入以下账户并凭银行收款回执到上述地址领取采购文件,银行转账方式购买采购文件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广东中正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801101001259445549;

开户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款项来源请注明信息简称:消防排烟系统”。

5.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如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如授权委托人参与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4.招标文件费的转账凭证

1: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0604 8 时 30 分至20260604 09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6060409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东中正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云路社区通智路1号铁投顺控智荟楼1001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供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备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复印件除附在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在核查投标人授权代理人的身份时将不予通过验证。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hunde.gov.cn/ggzy/index.html广东中正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 (网站:https://zhongzheng.sowho.com.cn/)发布。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9.3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9.4 本项目非必须招标项目及非政府采购。


 10.联系方式

人:

佛山市顺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佛山市顺德区机关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中正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3号区行政大楼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云路社区通智路1号铁投顺控智荟楼1001室

  编:

528300

   编:

528300

人:

徐工

人:

阮小姐

  话:

0757-22832938

   话:

0757-22228717

 

 

电子邮件:

gdzzhy@163.com



2026年05月14日


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近良居委会南翔路6号至壹大厦806

联系方式:0757-22228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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