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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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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1-440606-04-01-664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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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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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山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顺发改资(杏坛)(2024)2号批准(备案)建设。
2.本招标项目佛山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产业配套区施工过程管理及结算审核阶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以顺政数招核(杏坛)(2024)10号 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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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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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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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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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产业配套区施工过程管理及结算审核阶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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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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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产业配套区施工过程管理及结算审核阶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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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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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正常/□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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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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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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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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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440606-2025-001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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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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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光华村、南华村、麦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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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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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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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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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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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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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佛山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产业配套区施工过程管理及结算审核阶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含市政道路、公共绿地、排水箱涵、河涌整治四部分内容。其中市政道路部分共包含5条新建道路,分别为齐杏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疏港纵一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疏港纵二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光华区一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东村大道南(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线全长约4.534公里;公共绿地部分总面积约43588.21平方米;排水箱涵长1328.38米;河涌整治面积约13826.54平方米。除此以外,为完善佛山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综合保税区)的路网及排水系统,将综合保税区路网的南华横路约280米道路,约266米箱涵纳入本项目建设范围。工程总投资约 41977.7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 36888.19 万元。
2.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佛山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产业配套区施工过程管理及结算审核阶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详见“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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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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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产业配套区施工过程管理及结算审核阶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从施工单位进场开始,到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决算且配合完成审计(如有)等合同约定工作为止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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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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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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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阶段过程造价管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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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检查跟踪现场施工进度,全面清查是否按照合同条款及清单施工,检查现场措施是否按清单内容落实,配合办理变更报价与审核,及时与我司管理人员沟通现场实际情况。与工程项目相关的计量、变更审核依法依规开展服务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出具咨询报告,并对咨询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独立完成咨询任务,不得将咨询任务转让第三方,建立并管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相关档案,及时对相关的资料进行归档,并实行电子化,每月报委托人备案,保证项目资料的完整,不得遗失、损坏项目资料,保存支付、清单修编、变更等过程资料及支持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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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结算审核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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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竣工图、变更资料、工程结算书等进行结算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对变更及结算项目的评审意见,配合评审单位做好解释和整改工作,直至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合同项目均通过政府主管部门评审或政府终审;及时向委托人报告评审工作中遇到的需要协调的重大问题;并按委托人的要求按期做好已完项目的相关资料移交和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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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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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合同生效后至本工程结束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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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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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8409.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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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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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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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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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R否。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为牵头人, 。[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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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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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4.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4.3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4.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5年 5 月至 2025 年 10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5.1 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2 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5.3 近 3 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4 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5 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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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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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3.“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5.类似项目业绩的考察时间为最近3年,公路水运、城市轨道交通、民航、水利、电力工程以及施工工期超过3年的其他工程可以放宽至5年。量化指标只能从工程造价、高度、长度、净宽、直径、建筑面积、库容、跨度、里程长度、等级、装机容量、流量、处理量、结构形式中选择1个,且不超过招标项目量化指标规模的80%(等级、结构形式除外)。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项目类别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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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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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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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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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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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适用于公开招标)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予以确认。(适用于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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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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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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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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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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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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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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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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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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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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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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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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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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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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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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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具体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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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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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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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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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公用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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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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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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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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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坛镇南国西路杏坛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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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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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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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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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7-27388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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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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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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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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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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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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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正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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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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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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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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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云路社区通智路1号铁投智荟楼10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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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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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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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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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7-22228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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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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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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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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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zzh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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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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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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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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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7-22835443,0757-2283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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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接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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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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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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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7-22835443,0757-2283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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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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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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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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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7-22835443,0757-2283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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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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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质量要求: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造价咨询文件编制办法、技术经济指标、相关行业规定,并满足相关行业主管理部门及委托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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