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七队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2025-10-09

南华七队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华七队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华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集体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华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南华七队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工程施工主要工程内容:分市政部分和绿化部分。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自开工令载明日期开始计算,至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止,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 招标控制价:586878.21。(最高投标限价440158.66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市政部分:现状地面处理、水泥路面铺设、路侧石铺砌、侧石花基铺砌、路面划标线标记、砖砌花基、高树池砌筑、平地树池、村口黄蜡石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绿化部分:乔木砍伐、新造花基回填种植土、栽种龙船花、黄花风铃木等乔木灌木地被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5 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 专业 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25年 0月至 2025 年 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4.8.3 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8.4 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8.5 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广东中正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云路社区通智路1号铁投顺控智荟楼1001室

5.2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251010日起至20251015止(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及工休时间除外),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时间期限内进行报名。

5.3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

5.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2、如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人参与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购买标书的转账(汇款)凭证;

5.5银行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账户信息

户名:广东中正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801101001259445549;

开户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注:南华人居改造”。

备注:如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将以上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作为邮件附件,以项目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以下邮箱gdzzhy@163.com并将报名资料原件快递至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北京时间202510200900分至202510200930分。

7.1.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51020093000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东中正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云路社区通智路1号铁投顺控智荟楼1001)。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中正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zhongzheng.sowho.com.cn/上发布。

9.其他

9.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中正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zhongzheng.sowho.com.cn/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合理低价法

9.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联系方式

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华村民委员会

   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华村

   编:528325

人:曾先生

   话:0757-2768167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正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云路社区通智路1号铁投顺控智荟楼1001

   编:528300

人:陈小姐

   话:0757-22228717

2025109

 

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近良居委会南翔路6号至壹大厦806

联系方式:0757-22228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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